没有法定继承人,他的遗产要交给国家吗?( 二 )

本案是否应该以街道办事处为被告呢?法院认为,虽然街道办事处对讼争房屋未实施积极的管理行为,但基于本案案情,街道办事处为被告并无不当。对无人继承、受遗赠的遗产行使所有权,以及参加利害关系人提起的继承诉讼均属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保障公民权利的行为,因此列街道办事处为被告具有法理依据。

马某能否分得遗产?法院认为,根据法院走访以及庭审查明的事实,张某刚成年父母即相继去世,由于他长期卧病,精神状态不好,生存能力差,亦有发病时 " 从楼上往下扔东西 " 等异常行为,导致马某的扶养责任较重。这种扶养,非出于法律的义务,而是因为亲情的责任,体现的是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传统美德,应当得到法律的肯定。综合法律规定,马某尽心扶养,分得全部遗产,亦符合情理。综上所述,街道为救助慰问孤寡老人方面,进行了一些细致的工作和大量的努力,结合本案案情,法院确定诉争的3套房屋归马某继承,由马某给予街道适当的补偿款。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张某的3套房产由马某继承,马某支付给街道20万元补偿款。

法官: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存在立法空白

本案的承办法官陈文军告诉采访人员,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所有的善行都应得到鼓励。我国继承法第14条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是为了鼓励公众扶养孤寡老人,倡导赡养家族长辈的良好风尚。就本案这样处理,优先考虑和保护了扶养人的权利,体现了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宏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陈文军表示,同时本案也提出了一个问题,我国继承法规定,对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故农村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去世后的遗产归属法律已作有明确规定。但在广大的城市,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谁所有,由谁代表国家行使权利,目前存在立法空白。本案中原告将街道告上法庭也是无奈之举。(案件当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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