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启动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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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启动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

本文标题:南京启动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

8月2日,南京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动员部署会。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未来三年,南京将集中力量解决当前住宅小区领域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到2021 年,实现全市住宅小区管理覆盖率 100%,完成老旧小区综合整治 400 个,有效疏解小区车辆停放矛盾,让小区更和谐、安全、有序,让百姓更幸福。

据南京 12345 热线平台统计,2016 年以来,物业管理类诉求连续三年排在首位。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局长郭宏定坦言,南京住宅小区矛盾纠纷面广量大,且逐年快速上升,投诉多、诉讼多、警情多,群众满意度相对较低,实施小区综合治理迫在眉睫。

今年 5 月 28 日,《南京市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 年)》正式印发(以下简称《计划》)。《计划》确定了"一年初见成效,三年显著变化"的奋斗目标,到 2021 年要实现综合治理的四个"显著提升"。

现代快报采访人员注意到,根据《计划》,南京要切实改善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体制机制。建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市场有偿服务、居民自我服务、志愿公共服务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将小区综合治理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在区级配置物业服务督导员,街(镇)配置物业服务指导员,全市组建公益性企业化物业服务实体不少于 50 家。

《计划》提出的改善住宅小区基础条件,则更能让市民感受到切切实实的实惠。至 2021 年,实现全市住宅小区管理覆盖率 100%;完成老旧小区综合整治 400 个;促进 200 个小区新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推进 300 个住宅小区安防监控系统增设及改造;切实有效疏解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矛盾;推动全市住宅电梯"二维码身份证"全覆盖,完成 500 台使用满 15 年的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工作,基本完成存在安全使用隐患住宅电梯的修理、改造、更新任务。

小区内发生矛盾怎么办?《计划》提出要切实改善住宅小区业主自治能力。建立健全综治部门牵头的住宅小区物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全面推行本市住宅小区业主组织规范化建设,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率达 80%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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