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玉恒公寓被质疑“高收低租”,房东租客上门维权( 二 )
房东
1万多元的房租,拖了快一个月也没收到
采访人员加入了一个维权群,群内有近100人。一位夏先生表示,自己本来该在6月29日收到房租13500元,但现在过了快一个月还没收到。和夏先生有着同样遭遇的张女士说,她的收租日是7月6日,但到现在也没收到。从采访人员了解到的情况看,多数房东本该在6月底、7月初收到租金,但玉恒公寓迟迟未打款。
7月22日的维权现场,玉恒公寓一名工作人员与房东们进行了协商,最终签了一份“补充协议”。采访人员在一份协议上看到,乙方(玉恒公寓)承诺在2019年7月31日前支付甲方(业主)2019年7月10日到2019年10月10日期间的租金,并且承诺,支付甲方租金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支付房租时间十五个工作日,如未履行,双方自行无责解约合同。而这位房东原定的收租时间为7月10日。
7月24日上午,采访人员来到玉恒公寓的办公地点,鼓楼、秦淮、江宁等地的房东被安排在不同的房间解决纠纷。除了签订补充协议外,工作人员表示,房东还可以选择和玉恒公寓解除合同,不过按照合同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玉恒公寓在与租客的租赁合同上,增加了一条协议 受访者供图
处理
租赁公司和房东、租客都签了补充协议
据租客称,年付租金会便宜些,因此选择半年付或季付的很少。还有人花3万多元租了一年,由于房租被公司拖欠,租客已经收到了房东的“逐客令”。
24日,采访人员在现场也遇到了两名租客。其中一位张女士(化姓)在江宁租了三室一厅的房子,才住了一个多月,就要面临“被收回”的风险。“早上房东发了一份和玉恒公寓签的补充协议,还说让我‘早做打算’。我的租金都是按时交的,难道要把我赶走?”张女士担心,玉恒公寓和房东签了补充协议,万一他们双方根据协议解除合同了,那交了钱的租客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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