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融宝”涉嫌非法集资诈骗 实控人被批捕( 二 )

2019 年 5 月,按照上级机关统一部署已发全国协查,请出借人向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公安经侦部门或派出所进行登记报案。出借人在报案时需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包括 :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2、相关合同协议复印件 ;3、投资和收息的相关证明 ( POS 单、银行流水、转账汇款凭证 ) 材料等。请当事人依法理性反映情况、表达诉求,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办案追赃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受蛊惑。警方将依法公开本案工作情况通报,有关人员可以登陆微信 " 南京经侦警方通告 " 查询。对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公安机关办案、扰乱公开秩序、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访人员 顾元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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