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9旬“扫黑嫌犯”“霸占”村委会 涉土地纠纷20年( 六 )

  这份调解协议书落款时间为2012年2月16日,末尾有陈迎先、范沛荣(协议书实际签名为范佩荣)、陈万礼(陈迎先大儿子)的签名及手印。

  然而,拿到2万元钱后,两人并未搬出村委会。7月20日,范沛荣向新京报采访人员承认村里给了她地租和2万元补偿,“但补偿是10年前了,不能管100年。”

  陈京理从其母亲听到的版本则是木材厂占了他们家一分四厘地,村里补偿了两万块钱,“但我父母认为那只是银杏树的钱,土地的钱没赔。”陈京理说,因此父母一直在想着要土地补偿。

  上个月,陈迎先、范沛荣又将这片争议地用木棍和网圈了起来。新京报采访人员走访发现,这片争议地位于村子西边木材厂对面,刚好挡住木材厂大门。陈京理说,是他父母被抓前约20天去圈的。

  木材厂负责人陈小军说,这片地里已有的3棵杨树,也是陈迎先、范沛荣两人把公路上石子刨掉后种下的,以阻挡车辆进出。

  因进出拉木材都是大卡车,陈小军只能让人砸掉了大门东侧的院墙,拓宽了入口。陈小军妻子说,陈、范老夫妻曾来堵过厂子的门,开口要钱,一年1000元,“一天两次,村干部来说都没用。”

  “那是我家的地,不能白给你(木材厂车辆)走,”范沛荣告诉新京报采访人员。

  村里的“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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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龙说,陈迎先、范沛荣长期以来因为土地与村委会和其他村民纠纷不断。除了上述木材厂土地纠纷,2015年,两人还曾因另一起土地纠纷走上法庭。

  新京报采访人员获得的一份邳州市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书显示,原告陈迎先、范沛荣曾因小麦收割纠纷,认为邳州市公安局不履行法定职责及不服被告邳州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于2015年11月26日,向该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前的2002年10月,邳州市陈楼村村民委员会和徐州当地一公司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约定将耕地650余亩承包给该公司,承包日期至2016年10月。其中有陈迎先、范沛荣和五个儿子的地。

  判决书显示,该公司于2011年将土地转包给刘照民等两人经营,后陈、范两位老人在承包地内种小麦,双方起争执,2015年6月刘照民将小麦收走,2014年至2015年,刘照民和他人多次报警,要求处理和两名老人的土地承包、耕种等纠纷。纠纷中,两老人则诉称警方严重行政不作为,最终法院认定,不存在行政不作为行为,驳回了原告陈迎先、范沛荣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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