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买房买到一半时房主去世 房主继承人不认( 二 )

随后,李玉用手机拍了房产证的照片,当着王奶奶的面打了几个电话,告诉王奶奶,这件事情能办成,需要一点时间。十几天后,李玉将房产证的复印件拿走,告诉王奶奶,事情一直在找人办,已经花费了四五万,不能老是让别人贴钱,这样不好。王奶奶凑了3万元,还有一些香烟、白茶送给李玉表示感谢。没过几天,李玉再次找上门,让王奶奶再拿10万元给她,争取春节前将这件事情办好。王奶奶和老伴商量后,从银行取出10万元交给了李玉。之后,王奶奶想了解下事情办理到哪一步,却再也联系不上李玉,电话不接也不回,后来干脆关机了。王奶奶这才意识到上当受骗了,向警方报案。

五十多岁的李玉是南京人,无业,据她交代,她所说的认识法院的一些人,只不过是之前在法院打过离婚官司而已,她就是抓住王奶奶着急过户房产的焦虑心理,利用她不懂过户手续骗她的钱。这十三万元“办事费”被李玉借出或存起来了,不懂法律的她甚至曾认为,既然现在王奶奶已经把她告了,自己要交养老金,被抓进去了以后在里面还要用钱,那这笔钱就不退给她了。

点评:类似情形可寻求法律救济

近日,秦淮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李玉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李玉诈骗老年人财物,且数额巨大,不适用缓刑,已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检察官提醒,购房是件大事,要通过正规途径并签订购房合同,房产过户需要经过一定的流程和手续,不可能私下操作。检察官也提到,王奶奶由于没有签订购房合同,对于这套房产无法主张权利。但是由于手中有借款合同,可以通过法院向孙明的财产继承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归还欠款。当遇到问题时,应该第一时间寻求法律救济,而不是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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