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健身卡被收500元手续费 记者调查:转卡费每家都收( 二 )

采访人员调查??

“转卡费”家家都收,标准还不同

关于姜先生反映的问题,“光猪圈健身”的一位客户经理答复,所有健身房的卡都是不可以退的,只可以转,收取“转卡费”也并不是泰州“专利”,全国都是这样的。

陈女士告诉采访人员,原来办卡时工作人员并未告知转让要收费,也没有给她协议书,直到她到健身房进行交涉后才看到当时的协议原本。采访人员在陈女士提供协议的“会员权益和义务”中看到了这一条:“会员转让自身持有会员卡于他人的,俱乐部根据会员协议中会员卡费(全款金额)的15%收取转让手续费。”

随后,采访人员也联系了“英派斯健身”泰州万达店,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经理不在,而他们都是按照合同来收取转卡费,“当时合同上规定了什么,就按照上面的说法来收取。”这名女性工作人员说。

除了姜先生和陈女士,健身房收取转卡费可能很多人都遇到过,每家健身房的收费标准又是怎样的呢?采访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咨询了市区内多家健身房,相关负责人均表示,确实需要收取转卡费。

但是采访人员也发现,不同的健身房收费方式不同。大部分健身房采用统一转卡费,一般为200元到500元,有的健身房也会采用百分制,按照当时办卡的费用来计算,收取办卡费用的15%到30%。

律师说法??

转让健身卡被收500元手续费 记者调查:转卡费每家都收


收取金额应在公平的基础上协商一致

采访人员就两位市民的情况,咨询了江苏律友律师事务所包雅玫律师,她表示讨论收不收“转卡费”的关键,就在于合同中是否有具体体现。

包雅玫解释,对于格式合同约定有无法律效力,要看是否告知进行明确解释,如果有合同约定双方就此达成协议,是有一定的法律效应。若存在收费太离谱的情况,就会出现些许争议,比如本身办卡就比较便宜,转卡费却很高,而转卡成本又很低,则应认定为不合理。

“卡费就一千多,再收取500元,就做得太过了,金额应该在公平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包雅玫说,假如合同约定转卡费过高,即加重了消费者责任,该条款可被确认无效,但消费者要在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未有书面协议的市民,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也一样适用这个说法。”包雅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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