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33名“套路贷”涉案人员被集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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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33名“套路贷”涉案人员被集中判刑

本文标题:徐州市33名“套路贷”涉案人员被集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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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铜山区人民法院对盛某等3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盛某这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暴露,起因一件普通的报案。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接到辖区报警,称其一辆保时捷轿车被人强行开走了。警方调查后发现,这起债务纠纷的背后并不简单。

随后,民警对与这家债务公司相关的报警进行了梳理,发现都是这样一些类型的报警,因为借款发生了债务纠纷,民警还发现,这些讨债的过程中,有很多行为涉嫌违法犯罪。比如使用软暴力或一些非法拘禁硬暴力,包括语言的恐吓,去家里喷漆,在受害人家门口泼大便之类的,如果能找到受害人,就把受害人控制起来,使用非法拘禁的形式。

随着调查的深入,更多关于这家债务公司的细节也被揭了出来。

此案侦办单位之一,铜山区公安局刑警大队有组织犯罪侦查中队相关办案人员介绍,“他借给受害人10000块钱,但在实际放款时,他要扣除风险保证金,扣除平台费,扣除信息费等,结果受害人到手只能拿到70%,也就是说10000块钱只能拿到7000块钱,但还款要还10000块钱。”

借钱的规矩还远不止这些。

“他们给受害人约定1个月的还款时间,但是按照扣除了双休日,也就是22天来计算,一旦过了还款时间,就要收取违约金。”上述办案人员进一步介绍说,违约金在签的时候说是30%,但这30%没有说是以天还是以周或以一个月,“也就是说,他们在收违约金的时候,可按照每天30%来收。”民警介绍,把钱借出来以后,真正的麻烦就开始了。借钱容易,还起来就难了。“受害人签了合同之后,在约定的时间打算还款,但是嫌疑人把电话关机,受害人想还款就是联系不到,自然没办法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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