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杀人犯!男子蒙冤入狱20年 从死缓到无罪耗尽半生( 八 )

王华州提供的1994年8月17日的判决书显示 , 法院认为 , 有现场勘察笔录、法医鉴定等在卷证实 , 且有证人等证言作证 , 王华州也有供述在案 , 足以认定王华州入室强奸妇女 , 遭被害人反抗时竟杀人灭口 , 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杀人手段残忍 , 罪行特别严重 , 本应依法严惩 。 但考虑到本案的具体情况 , 可以不立即执行死刑 。 王华州犯故意杀人罪 , 判处死刑 , 缓期两年执行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赔偿死者父亲经济损失3000元 。

我不是杀人犯!男子蒙冤入狱20年 从死缓到无罪耗尽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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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9

1994年对王华州的判决书

对此判决 , 王华州和死者父亲均表示不服 , 双双提出了上诉 。 王华州认为自己的供述是被逼的 , 法官只考虑了他3次有罪供述 , 为何不考虑11次无罪供述呢?

1994年10月7日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判决后 , 王华州被移至富平监狱收押 。

入狱一年后 , 王华州给前妻写了一封信 , 要求离婚 , 但是由于自己是服刑人员 , 离婚只能以起诉的形式实现 。 1996年 , 前妻将王华州告上法庭 , 要求离婚 。

根据王华州的要求 , 他净身出户 , 孩子和名下财产全部留给了前妻 。

有报道说 , 当年前妻曾在警方的询问中表示 , 王华州私下里有将枕头垫在臀部下面的习惯 , 而凶案现场死者身下也垫着枕头 。 这个细节和王华州前妻的说法相近 , 似乎也将嫌疑人指向了王华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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