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杀人犯!男子蒙冤入狱20年 从死缓到无罪耗尽半生( 四 )

王华州手里保存着当年的公诉书 , 纸张已经泛黄 。 公诉书中记录当时屋内的情况是:死者双臂上举 , 交叉于头顶 , 衣服全部向上卷至脸部 , 血肉模糊 。 一床棉被盖在死者赤裸的身上 , 臀下垫有一个绿色绣花枕头 。 事后查明 , 死者头部曾遭钝器击打 , 电线勒过脖颈 , 地上、墙上、被褥边均有喷溅血迹 , 身旁还有用过的毛巾和一些杂物 。

王华州的前妻和史某莉同在电容器厂上班 , 两家住斜对门 。 王华州和前妻于1987年结婚 , 转年女儿出生 。 当时王华州夫妻俩没有买婚房 , 一家三口就将就在前妻单位的宿舍 。 宿舍的1到3楼居住着男职工 , 4楼住女职工 。

像王华州一样住着夫妻房的共有4户 , 他们都住在4楼 。 王华州的女儿十分可爱 , 经常和史某莉一起玩耍 。 因为王华州性格内向 , 高中时又受到了比较传统的教育 , 再加上当过兵 , 王华州从心底对女生保持着距离 。 虽然他和史某莉认识 , 但见面时基本没有打过招呼 。

王华州认为 , 如果火车不晚点 , 如果自己不去看热闹 , 也许就不会发生后来的事 。 正是太多“巧合”碰在一起 , 才让他莫名其妙成了“杀人犯” 。

性格内向吃了亏

事发后 , 当地警方开始进行调查取证 。 当时王华州还把自己家腾出地方来 , 让警方当办公室 。 接下来的几天里 , 宿舍楼内的多人被警方询问 。

7天后 , 王华州被人喊下楼 , 他本以为是正常的询问 。 没想到 , 这一走就是20年 。 2天后 , 他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拘 , 2个月后被批捕 。

当年检察机关在公诉书中指控:1990年5月5日晚9时许 , 被告人王华州窜至同楼415房间 , 见青年女工史某莉独自在看书 , 闲谈中王华州遂起邪念 , 便倒锁房门 , 将史推倒在床上 , 欲强奸 。 因遭到史奋力反抗 , 王即从室内电炉下拿起砖块 , 在史头部猛击数下 , 致史昏迷后移至床上 。 而后恐其不死 , 又用电线紧勒史颈部 , 致史死亡 。 当王华州欲奸尸时 , 听到有人用钥匙开门 , 即用棉被将史的尸体盖好 , 待门外无动静时 , 逃离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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