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买"海外直邮鞋"发货地变国内,法院:不构成欺诈( 四 )

一审宣判后 , 李某向株洲中院提起上诉 。 “刘某在其开办的淘宝店铺内宣传鞋子系意大利代购并海外直邮 , 发货地为海外国家或地区 , 但查询物流信息得知我订购的鞋子系从上海用顺丰快递发货至醴陵 。 ”李某认为 , 刘某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欺诈行为 , 应当增加赔偿的金额至购买商品价格的三倍 。 但株洲中院二审仍然驳回了李某的上诉 , 维持原判 。

说法

“海外直邮”只是一种宣传形式

刘某的虚假宣传是否构成其消费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欺诈?对此 , 株洲中院认为 , 从经营者宣传目的来看 , 刘某的“海外直邮”等宣传 , 其本意并不是强调海外直邮 , 刘某的宣传只是商品品质的一种宣传形式 , 是为了宣传其商品的质量合格 , 系从正规渠道购买 , 价货相符 。 作为一般的消费者也应当理解该宣传之目的 , 购买其商品的目的也是购买合法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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