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16年,价格涨了14倍 | 上海黄浦江畔闲置别墅涉嫌违规疑云(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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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面积”先建后批?

规土局:不排除这种可能性;

中星集团:手续齐备未发现违规/

另一位业主应女士于今年4月12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 申请内容为雪野家园总平面图、规划许可证和项目表 。

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向其公开了有关信息 。 根据该局提供的浦东新区雪野北块建筑工程项目表显示 , 雪野小区有一幢“疑似”别墅的三层建筑面积为801平方米 。

但在2019年3月下旬 , 中华企业派人来业委会协商时所持的上海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上 , 却找不出面积为801平方米的别墅 , 能找到的是一幢1000多平方米的三层别墅 。

业主们因此质疑 , 实际情况与规划不符 , 超出的这200多平方米如何解释?

4月25日 , 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人回应业委会代表的说法是:不否定有先建后批的可能性 。

在一段业主们提供的录音中 , 这位负责人解释称:根据原来的上海城市规划条例 , 超面积部分可以按土建造价的2%~20%进行罚款 。 如果卖2000元/平方米 , 罚款是40~400元/平方米 。 如果罚款后开发商还能赚绝大部分 , 当然造违建 。 原来的规定等于变相地鼓励了违建 , 但根据现行的上海城市规划条例规定 , 违建要拆除 , 不能拆除的要没收 。 如今大家就都不敢违建了 。

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鞠秦仪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介绍说 , 根据当时《上海城市规划条例》(1995年发布 , 1997年修改版本) , “尚无不良影响的 , 处以建设工程土建造价百分之二至二十的罚款 , 并责令其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由此在当时确实存在很多“先违建 , 后办证”的情况;而历经多次修改后 , 现行条例规定 ,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 , 限期拆除 , 不能拆除的 , 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 , 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先上车再补票”的情况已经不可能再发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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