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锦绣未央》被认定抄袭 赔偿原告13.65万( 三 )

早在连载期间 , 小说《锦绣未央》就被指出拼凑、抄袭文字的现象严重 。 但据媒体报道 , 当该小说首次被读者质疑抄袭时 , 秦简在网上发文称网友列出的证据“根本就是修饰性词语 , 在任何一个作者文中都能找到类似的话” , 并称“全书情节基本原创” 。

但后来据志愿者统计 , 《锦绣未央》全书仅有九章是原创 , 抄袭作品数量超过了200部 。

2016年11月 , 数名志愿者、作家及编剧发起维权行动 , 认为该作品涉嫌大量抄袭现有文学作品中的语句和情节 , 最终11名作家将《锦绣未央》原著作者告到法院 。 该系列案件于2017年1月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 , 并于2月15日进行证据交换 。

对于这次证据交换 , 据《新京报》报道 , 此次提起诉讼的11名原告作家所提交的证据 , 被装进三个大旅行箱拎进法庭 , 摞满了原告席前的桌子 。 而当时周静的代理律师表示 , 被告1月22日才收到了起诉材料 , 由于中间有春节 , 因此代理人接触案件时间比较短 , 此案准备工作量大 , 无法进行实质性质证 , 因此申请延期举证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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