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二审引关注 B2B及B2C第三方平台或不得直接销售处方药

《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4月20日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 。 其中明确提出 , 要加强规范网络销售药品行为 , 不得通过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直接销售处方药 , 引发行业高度关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二十九条 ,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 , 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 业内人士指出 , 若该草案在三审后表决通过 , 中国境内开展B2B及B2C互联网业务的第三方平台或将不得直接销售处方药 。

业内聚焦第三方平台不得直接销售处方药

有业内人士表示 , 有关部门在2016年叫停了B2C的第三方平台试点 , 当时受到冲击的第三方平台包括天猫医药馆、1号店等 。 在这之后 , 天猫、京东和平安好医生等纷纷推出自营的B2C+O2O业务以满足监管对安全合规的要求 。 一直以来 , 整体政策导向上偏向鼓励自营+O2O , 对第三方平台相对谨慎 , 本次关于禁售处方药的法规草案 , 更是指向问题不断的第三方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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