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方对8名销售印度抗癌药嫌疑人做不起诉处理( 二 )

面对这件特殊的案件,江苏省检察院、徐州市检察院指导鼓楼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积极沟通,把立案范围仅限于严重扰乱国家对药品的管理秩序、以营利为目的销售印度仿制抗癌药行为。对于仅为了病患使用,只收取适当工本费的人不予认定犯罪。

最终,鼓楼区检察院对犯罪数额较低、积极退赃、认罪态度较好的8人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对犯罪数额较大的另外6人依法提起公诉。

严格依法审慎处理,不是简单追求刑罚打击

在新闻发布会上,江苏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蒋永良说:" 在药品领域,对生产销售完全没有疗效、甚至损害群众身体健康的假药案件,坚决严惩不贷。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当下在药品监管、法律规定与医学疗效、病患需求之间有时也存在着现实困境。而对生命健康的追求渴望是人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我们在办理‘以假药论’的案件时,始终坚持依法慎重处理、区别对待,充分考虑个案的具体情况,考虑相关生产、销售假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权衡行为本身对国家药品监管秩序的实际破坏与对患者生命权、健康权的维护之间的关系,严格依法审慎作出相关决定,不是简单追求刑罚打击。"

据统计,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142件4164人,提起公诉1748件3203人,不起诉79件194人。

现代快报讯(采访人员 刘遥 文 /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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