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偷拍不能仅靠专业人士的“火眼金睛”( 三 )

毫不客气地说 , 这样的处理和打击力度有“罚酒三杯”之嫌 。 如前所述 , 遭遇偷拍是让人极其尴尬和恐惧的事情 , 对于被害人来说 , 其危害后果甚至

江苏新闻

比丢钱还要严重 。 尤其在网络时代和技术时代 , 偷拍设备可以随便买到 , 偷拍到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可以肆意传播 。 但纵观一些报道可知 , 对极其隐蔽的偷拍设备 , 非专业人士很难识别 。 那么 , 还有多少依然隐藏暗处的偷拍设备和罪恶的眼睛偷窥着个人隐私?想想都不寒而栗 。

提升个人安全感和对旅馆业的信任度 , 必须有效反击偷拍行为 , 而这显然不能仅靠专业人士的“火眼金睛”和普通消费者的幸运 , 更不能靠从业者的良心发现

社会

。 对此 , 既要夯实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 要求其尽到审慎的检查责任 , 揪出隐藏的摄像头 , 还要严惩非法生产、销售窃听器材者 , 切断偷拍源头 。 更不能轻纵心思卑劣的偷拍者 , 有必要“凡偷拍 , 必定罪” 。 进而密织打击网络 , 有效遏制有泛滥之势的偷拍行为 , 让消费者不再有被偷拍的惊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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