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一国土局局长受贿 写下29页忏悔书( 二 )

被告人高某到案后自书29页忏悔书,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表示认罪认罚,于2019年2月21日在辩护人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2019年2月22日,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高某以涉嫌受贿罪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庭前会议中,控辩双方就检方指控的15起事实、是否有新的证据提交、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等交换了意见。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依次出示了定罪和量刑证据,并运用多媒体对证据进行充分展示。

经审查,检方认为,被告人高某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提起公诉。法庭上,宋祥林检察长对本案的事实证据、案件定性、量刑情节等发表了公诉意见。还针对此例职务犯罪案件展开法庭教育:迟到的忏悔换不回荣誉,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被告人高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全部认可检方指控。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连检轩 采访人员 王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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