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财险璧山违法遭罚 给被保险人合同外保险费回扣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7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渝银保监罚决字〔2019〕13号)显示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璧山支公司存在给予被保险人保险合同以外保险费回扣的违法违规行为 。 平安财险璧山支公司销售人员承担直接责任 。

经查 , 保单号为11809053900545493875的商业车险承保过程中 , 平安财险璧山支公司销售人员尹梅于2018年11月2日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给予被保险人保险费回扣862元 。

上述给予被保险人保险合同以外保险费回扣的行为 , 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 ,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 重庆银保监局决定对平安财险璧山支公司罚款6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 我局决定对尹梅警告并罚款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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