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食品不安全 卖家被判加倍赔偿

法制网讯 采访人员徐鹏 通讯员卢伟杰 如今 , “网购”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消费方式 , 作为消费者我们乐于享受“买买买”带来的愉悦感 。 如果受到欺骗 , 我们应该如何去维护我们自身的权利 , 让欺骗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呢?

2017年4月19日 , 迟某从购物网站上的某水产公司开设的海味旗舰店购买共计13050元的海米 , 食用后出现肠胃不适、恶心等症状 。 察觉到不对劲儿 , 将购买的海米送检后发现 , 所购海米含有大量二氧化硫(国家标准为不得使用) , 检测结果为不合格 。 迟某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 要求退还货款并赔偿相应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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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水产公司辩称:迟某购买涉案食品并非出于生活消费需要 , 不应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定;迟某提供的检测报告的抽样、送检程序不规范 , 而且只有一个样品批次的检验报告 , 因此该检测结论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涉案食品的检测及其结论的得出 , 应充分考虑“带入原则”和干货海米的特殊工艺流程 , 而不应机械判断 。 因此 , 请求法庭依法驳回迟某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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