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首例“套路贷”落槌( 四 )

该组织在向陈某索要债务时 , 死缠硬磨 , 于深夜强行进入陈某及其母亲住宅 。 2017年2月 , 该组织在向袁某放贷时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采用签订虚假合同、公证过户手续、伪造银行流水、擅自垒高债务等“套路贷”手段 , 私自将袁某房产过户 , 以此骗取他人合法财产 。 除此之外 , 该组织还通过喇叭喊话、门上喷漆、发送暴力讨债视频等方式向借款人施加压力 。

非法收入数额巨大

该组织还依托金雨空放 , 在放贷前对借款人家庭住址、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及资产状况等信息进行考察 , 以此降低放贷风险;在放贷过程中 , 预先扣除高额利息、服务费、上门费、中介费及保证金等费用 , 且设定高额滞纳金及罚息 , 并通过签订委托过户手续、肆意认定违约、擅自垒高债务、伪造银行流水等手段 , 将“套路贷”手段与暴力讨债相结合 , 从而最大限度地牟取非法利益 。 经审计 , 2016年8月17日至2018年1月4日 , 该组织共非法放贷105人次 , 放贷金额306万余元 , 非法获利113万余元 。 上述获利除部分用于公司日常运营、维系组织发展等费用外 , 其余部分由组织成员按出资比例伙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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