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首例“套路贷”落槌( 三 )

在该组织中 , 被告人韩某负责公司总体运营 , 决定放贷业务 , 管理公司账务 , 指挥他人催收 , 在组织内拥有较强的决策权及管理权 , 系该组织的组织、领导者;被告人曹某、孙某、叶某、胡某系金雨空放的合伙人 , 在韩某的带领下非法放贷、暴力讨债 , 多次积极参加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 系该组织的积极参加者;被告人管某作为韩某从事放贷业务的引路人 , 明知该组织从事非法放贷、暴力讨债的活动 , 仍予参与 , 系该组织的一般参加者 。

该组织为了索要欠款 , 多次通过非法拘禁、辱骂殴打、威胁恐吓、夹击身体敏感部位、喷辣椒水、踩脚趾、烟头烫、“架飞机”及电击等恶劣手段 , 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 2016年底至2017年底 , 该组织先后多次使用暴力手段非法拘禁孙某某、向某、席某、刘某、马某等多名借款人 。 后又为牟取非法利益 , 采用暴力威胁手段 , 以索要高额利息、滞纳金等费用为由 , 逼迫两名受害人写下借条 , 以此敲诈勒索;在敲诈王某未果后 , 纠集多人对王某家中财物进行打砸;在暴力讨债过程中多次强拿硬要席某、龙某、王某、陈某、高某、谭某等人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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