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盐城居民收入增长 人均可支配收入达9881元( 二 )

除了工资性收入增长,经营净收入也是平稳增长。一季度,盐城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316元,同比增长8.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3.4%,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0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全民创业势头良好。2018年,全市新注册登记私营个体企业105021户,其中新增私营企业36229户,新增个体工商户68792户。截止到2018年末,全市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累计登记户数为61.8万户,其中私营企业16.4万户,个体工商户45.4万户,同比分别增长8.77%、6.98%,注册数量分别居全省第七和第五位。二是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扶持力度,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快速增长。截止到1月31日,我市中小微企业本外币贷款余额2320.86亿元,比年初增加147.94亿元,增速6.81%,增速全省第一。

三 人均储蓄存款苏北第一

除了工资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增长外,财产净收入小幅增长和转移净收入快速增长也是我市居民收入增长的两大重要原因。

一季度,我市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756元,同比增长5.0%,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7.6%,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4个百分点。财产净收入增长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房屋虚拟租金增长。1至2月份,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103.7万平方米,销售额72.6亿元,平均销售单价每平米7001元,同比增长22.7%。二是居民利息收入增加。截止到2018年12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储蓄存款2902.1亿元,人均储蓄存款余额4.03万元,居苏北第一。

人均转移净收入2063元,同比增长10.5%,增速在四大项中最快,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0.9%,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2个百分点。转移净收入增长的原因有:一是2018年7月盐城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第十四次连调,政策执行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调整后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达到2477.3元/月,人均增加125.4元/月。二是从2018年7月1日起,全市以县(市、区)为单位实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体化,城乡低保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580元,分别比上年度的城乡低保标准增加20元/月和100元/月,同比增长3.6%和20.8%。三是政策性农业保险持续让农户收益。2018年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总收入5.03亿元,较上年增长7%,总规模名列全省前茅。全市当年参保农户为108.17万户,占总农户的64%。共67.43万户(次)受灾农户获赔,全年累计赔付3.54亿元,总体赔付率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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