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称卖亏了要业主补交十几万 法院: 交房( 四 )

方东:“今天之所以交不了房的根源是在于施工单位的问题 。 从建设的角度来讲是基本建完 , 这个是事实 。 从居住使用的角度也可能说没有问题 , 但是在法律意义上能不能达到法定的标准 , 这个问题实际上是由施工单位来说的 , 我们开发商是没有这个权利的 。 ”

原告方认为 , 不论是什么原因 , 原被告双方已经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 , 就应当按照当时签署的合同进行交付 。 原告方代理律师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静:

“当时房屋的之所以定价低 , 是因为地价低 , 因为这个地价当时是一个政府配套的重点建设项目 。 这个造价得出来 , 不是医院方单方来拍着脑袋委托一家造价公司出来的价格 , 而是双方共同委托了造价公司出了造价报告 , 在这个造价报告的基础上 , 又反复请示了被告的意愿 , 这份报告是在2015年12月份出出来的 , 也就是说是在跟职工签正式的购房合同之前 , 那么大家是双方都同意是按照3398的这样的一个价格来进行出售 。 ”

针对6户业主的判决 , 其他3000多户是否有普适性?

二审是否会维持一审判决 , 业主们什么时候能收房 , 目前还不得而知 , 对于3800多户业主来说 , 他们还有更担心的事情:针对6户业主的判决 , 是否具有普适性?

其他业主表示:“我们这个小区3000多户 , 这六户业主在诉讼过程中用了将近一年的时间才判的下来 , 然后现在一个很大的问题 , 即使到二审判决下来之后 , 也只是说涉及这六户 。 那么这个判决的适用性普适性的问题 , 能不能够用到其他业主身上 , 可能也是现在业主最担心的 , 是不是说每一户都要走这个流程 , 可能要审几十年了 。 ”

昆明小区建成违约不交付 , 开发商称“卖亏了要补钱”最终如何收场?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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