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遇上互联网,将擦出怎样的“火花”( 三 )

早在2014年 , 中国第一代民营电影公司老板、博纳影业CEO于冬就曾“预言”:电影公司都将给BAT(百度、阿里巴巴、腾讯)打工 。

互联网影视公司的起点是2011年成立的乐视影业 。 其2013年联合发行的《小时代》 , 让行业认识到文学大IP的影响力 。 2014年 , 阿里巴巴收购文化中国并更名为阿里影业 , 上线在线票务平台淘票票 。 同年 , 从微信电影票走出的微影时代成立 , 随后于2015年成立腾讯影业 。 至此 , 两大互联网巨头正式开始对电影领域的探索 。 而后 , 小米影业、豆瓣影业、58同城影业等纷纷入场 , 加入进军电影产业的大部队 。

在2015年到2017年三年间 , 阿里影业及旗下淘票票参与出品或发行了《战狼2》《羞羞的铁拳》《前任3》《芳华》这样的高票房影片 , 腾讯影业有《魔兽》《爵迹》等话题之作 , 乐视影业则以大IP、广撒网策略参与《小时代》系列和《盗墓笔记》等 , 小米影业则因参与《唐人街探案2》有了成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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