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教班莫名被转让 法院判决:新旧机构共同赔偿家长( 二 )

然而上了3节课之后 , 该早教机构突然转让给另外一家培训机构 , 不再开办吴女士报名的培训课程 。 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弄得吴女士措手不及 , 无奈之下找到南湖区市场监管局 , 在其调解下 , 承接培训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许某出具承诺书 , 承诺先支付按市场监管局统计的应退费用3570元的20% , 余款在半年内付清 。 承诺签订后 , 许某通过微信向吴女士转账714元 , 此后余款一直未支付 。 无奈之下 , 吴女士将早教机构、培训机构以及许某起诉到了南湖法院 , 要求退还此前剩下的费用2856元 。

法院审理后认为 , 本案系教育合同纠纷 , 吴女士与早教机构签订的《课程销售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 应属合法有效 , 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约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 后吴女士按约支付了课程费4000元 , 但某早教机构因转让后不再开办该课程 , 无法继续履行安排吴女士孩子参加该课程的义务

热点

, 显属违约 , 应返还剩余的课程费用 。 而许某自愿承诺退还相应课程费 , 并没有免除原债务人的债务 , 许某的承诺行为构成债务加入 , 应与某早教机构共同承担返还吴女士课程费的责任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