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文化和旅游市场将实施“红名单”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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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文化和旅游市场将实施“红名单”管理办法

本文标题:江苏文化和旅游市场将实施“红名单”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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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现代快报采访人员获悉,为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定并发布《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红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将于5月15日起施行。

经营管理模范、表率作用突出,达到规定情形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红名单”,享受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表彰、奖励和支持措施。

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都可以申请,包括从事营业性演出、歌舞游艺娱乐、艺术品、互联网上网服务、网络文化、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旅游、文物保护工程、文物修复复制拓印、文物买卖等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申请条件包括: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且生产经营两年以上(含两年);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无安全生产事故、违法违规处罚记录及不良社会影响;被省级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评为优秀示范企业或场所等。

入选后,将实施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优先推荐申报政策试点、政府采购、政策性资金及项目扶持;优先推荐申报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各类评先评优活动等。

“红名单”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重新发布。“红名单”实行退出机制,被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因违法违规行为一年内两次依法受到处罚的,将被移出。

现代快报讯(采访人员 刘静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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