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首案落判

涉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首案落判

本报讯(采访人员 赵加琪)因认为百度百家号侵犯自己文章著作权 , 北京菲林律师事务所将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 4月25日 , 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认定涉案文章非计算机软件智能生成作品 , 故判决百度公司向菲林律所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560元 。

据了解 , 这起案件是全国首例涉计算机软件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侵权案 , 该判决也是人民法院首次对涉计算机软件智能生成内容的著作权保护问题进行回应的裁判文书 。

江苏新闻

菲林律所诉称 , 其是涉案文章《影视娱乐行业司法大数据分析报告—电影卷·北京篇》的著作权人 , 2018年9月9日 , 该所首次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表 , 涉案文章由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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