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失”不等于“失效”!丢了身份证,易当背锅侠( 四 )

江苏新闻

北京德恒(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龚凡表示 , “被法人”不仅会让当事人成为企业欠税、负债、非法经营甚至违法犯罪等各种风险的“替罪羊” , 也导致大量从事违法行为的公司存在 , 给国家和社会安全埋下诸多隐患 。

挂失身份证为何不能“失效”?

很多人以为 , 身份证丢失了 , 到公安机关挂失后 , 就能和银行卡挂失一样“失效” 。 然而 , 专家表示 , 丢失的身份证也是真身份证 , 即使已经到公安机关挂失了 , 仍然能够被人使用 。

为了验证 , 半月谈采访人员找到两张同一个人的身份证 , 其中一张已经在公安机关挂失登记 , 后来无意中被主人找回 , 另一张为重新补办的身份证 。 采访人员在高铁站的自动取票处试验发现 , 两张身份证都能正常取出火车票 。 同样 , 在医院、酒店等地方 , 已挂失的身份证也能照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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