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拴绳狗狗被轿车撞死 民警判主人负全责

梅建明 张爱国

江苏新闻

扬子晚报讯(采访人员 梅建明 通讯员 张爱国)家住南京江宁某小区的张女士养了一条中华田园犬 。 19日下午 , 张女士带着狗狗在小区门口遛弯时 , 由于没有拴绳 , 狗狗跑到马路上玩耍时 , 被一辆小轿车撞死 。 张女士立即报警求助 。

据轿车司机介绍 , 他车速就35公里每小时 , 甚至在车开过去后都不知道撞到了一条小狗 , 还是看见旁边路人向他招手示意停车 , 他这才发现出了事故 。 而生气的张女士认为爱犬被车辆撞死了 , 司机就该承担责任 , 要赔偿她的狗狗 。

江宁东山交警中队民警判定张女士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 车主不需要赔偿 。 张女士又拨打南京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电话 , 要求司机对宠物犬事故负责并赔偿 。 对此 , 东山交警中队副中队长雍振华接到工单后 , 对张女士进行耐心的说明和解释 , 因宠物犬只等未拴系牵引或者牵引不当引发事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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