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处理大明朝贪官的手段:全面且彻底!( 二 )

洪武四年(公元一三七一年) , 朱元璋严惩贪吏 , 派人对所有官吏进行考查 , 杀了一大批贪婪的官僚 , 尤其杀了那些污吏 。 因为这些人把持了府州县的衙门 , 直接欺压百姓 。 其中收钱粮的“师爷” , 更是营私舞弊 , 勒索乡民 。 可是杀了这些吏 , 谁替国家征收赋役呢?朱元璋想了个新办法 。 他叫主管赋税的户部查勘百姓的土地 , 以赋税一万石为一个单位 , 选其中地多的当粮长 , 由粮长负责征收所管范围的赋税 , 上纳国库 。 他以为这些大户对小民有仁爱之心 , 不至暴戾行事 。

朱元璋处理大明朝贪官的手段:全面且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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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没过多久 , 朱元璋又觉得这些粮长并非良善 。 他们为了躲避赋役 , 把自己的田产假托在亲戚、邻居、佃户和仆人的名下 , 和官吏勾结 , 乡里欺骗州县 , 州县欺骗府 , 使国家税收受损失 。 他们巧立名目盘剥百姓 , 甚至吊打百姓替他们缴纳税粮 。 在编粮册的时候 , 又从中捣鬼 , 多派加征 , 以至谎报灾情 , 贪污中饱 。 他们和贪吏相比 , 也好不了多少 。 朱元璋发现这种情况 , 非常生气 , 一次就杀了不法粮长一百六十名 。

朱元璋觉得这个办法也不行 , 怎么办?就只好靠严刑峻法了 。 他对大臣们说:“只要官吏贪污害民 , 一定要严办 , 罪恶虽小也决不饶恕 。 ”有一次 , 朱元璋听说福建参政(协助主持地方政务的布政使办事的官员)魏鉴、瞿庄用鞭子打死了一个贪吏 , 非常高兴 , 亲自写了一封玺书嘉奖他们 。 信中说:“自古治理乱世 , 就在于君臣能否驾驭 。 君能驾驭大臣 , 大臣能驾驭下属胥吏(衙门中办理文书的小吏) , 天下就能大治 。 不然 , 天下大乱也就从这儿开始 。 我所以制定法令 , 就是想让官员约束胥吏 , 用法令严格管束他们 。 你们能用极刑惩治奸吏 , 我非常高兴 , 你们始终如一 , 就能做个好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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