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旬老人立遗嘱百万房产赠保姆:孩子工作忙,她24小时照顾我( 四 )

1998年1月 , 郑哲购买了一套房屋 。 5个月后 , 70多岁的郑哲作为遗嘱人 , 与抚养人寇华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 并在公证处办理了公证 。

“寇华到我家后 , 一直是花我父亲的离休金 , 我父亲对外说把寇华当女儿 , 还出钱供她读大专 。 ”郑小丽说 , 父亲有时也会骑电动三轮车到她单位见面聊天 , 但从没提过协议的事 。 而她也没给过父亲赡养费 , 因为父亲每月有8000元工资 。

2014年5月 , 郑哲又留下一份代书遗嘱 , 称房屋及家中所有财物都归寇华继承所有等 。 遗嘱上有郑哲的签字与两名见证人签字 。 郑哲后因身体不佳入院治疗 , 出院时郑小丽将父亲接到自家生活 , 从此拒绝寇华照顾老人 。

寇华以无法履行遗赠扶养协议纠纷为由告到法院 。 2014年8月第一次开庭时 , 80多岁的郑哲到庭 , 认可自己签过遗赠扶养协议 。 但郑小丽对协议和遗嘱不予认可 , 认为她是郑哲唯一子女 , 且对郑哲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 涉案房屋应归她继承 。 但官司还没打完 , 一个多月后老人就去世了 。

一审法院认为 , 寇华长期陪伴在郑哲身边照顾其衣食住行 , 陪同其看病治疗 , 并且让其晚年精神状态较佳 , 已经基本履行遗赠扶养协议 。 根据协议内容 , 房屋应该由寇华继承 。 考虑郑小丽赡养郑哲数月并处理丧葬事宜 , 法院酌定寇华给付郑小丽补偿款8万元 。

子女是否履行赡养义务是事情的关键

由保姆照顾老人终老 , 不仅折射出空巢老人缺少社会化照料的现象 , 同时也反映出很多老人的子女未尽到养老义务:

一方面是保姆在老人身边殷勤照顾 , 另一方面是亲生子女长期不回家探望 , 对老人情况不闻不问 。 而非亲非故的保姆为老人辛苦付出 , 照顾他们几年甚至十几年 , 实际上履行了子女本应承担的赡养义务 , 按照法律的规定 , 他们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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