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情夫再撞死其前妻 江苏淮安90后女子被判死刑( 四 )

在庭审当日 , 两名死者的家人也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诉求 。 扬子晚报采访人员了解到 , 死者蒋某、刘某的家庭也很特殊 , 两人在一起是互相与前任离婚后重新组建的家庭 , 两人不但都有与前任所生的未成年的孩子 , 而且还有一个共同生育的不满三周岁的儿子 。

在庭审中 , 提出附带民事赔偿的被害人亲属就有7人 , 分别是蒋某与刘某的父母 , 他们两人分别与前任所生的未成年子女 , 以及两人共同生育的不满三周岁的儿子 。 他们7人向法院提出依法追究陈丽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 以及判处陈丽赔偿蒋某、刘某两名被害人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处理丧葬事宜的各项费用 , 共计人民

社会

币400多万元 。 对于民事赔偿部分 , 陈丽表示愿意赔偿 , 但无赔偿能力 。

淮安市中院最终认为 , 陈丽蓄意杀害两名被害人 , 案发当日 , 其将蒋某杀害后 , 随即谋划杀害刘某 , 为达犯罪目的 , 两次开车冲撞刘某 , 足见其人身危险性大 , 犯罪手段凶残 , 后果特别严重 , 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 实属罪行极其严重 , 应依法予以严惩 , 故其虽具有自首情节 , 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 陈丽非法剥夺被害人蒋某、刘某生命 , 对其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损失依法应予赔偿 。 七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要求被告陈丽赔偿两名被害人丧葬费共79741元 , 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予支持;所提处理丧葬事宜发生的费用因没有提供相关票据 , 法院不予支持;所提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 , 均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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