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修改商标法、消防法、车船税法等八部法律
新华社北京4月23日消息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
(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作出修改
将第八条修改为:“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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