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修订草案设科创板注册制专节

新华社北京4月23日电(采访人员赵晓辉、张千千)证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日前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 修订草案中新增了“科创板注册制的特别规定”专节 , 并对科创板发行股票的条件、注册程序、监督检查等基础制度作出了规定 。

修订草案首先明确 , “对拟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股票、存托凭证的公开发行 , 实行注册制 , 其发行注册适用本节规定” 。

修订草案规定了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 包括: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结构 , 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 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 , 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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