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冤案被羁押4105天廖海军获国家赔偿340余万元

本报讯(采访人员 孔令晗)再审被判无罪8个月后 , 4月22日 , 廖海军终于拿到国家赔偿决定书 。

1999年 , 时年17岁的唐山青年廖海军被指控涉嫌杀害同村两名女童 , 被当地警方逮捕 。 其双亲也因涉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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庇入狱 。 2003年 , 廖海军被判处无期徒刑 , 父母则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 2008年三人提起申诉 , 并在2018年8月迎来无罪宣判 。 此后 , 廖海军就自己被羁押4105天一事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 最终获赔340余万元 。

4月22日 , 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从廖海军代理律师王飞处了解到 , 当天下午廖海军收到落款为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国家赔偿决定书 , 依据该决定书 , 廖海军将获得国家赔偿340余万元 , 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约占人身自由赔偿金的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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