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民法典物权编、人格权编草案审议:立法如何回应社会关切?( 五 )

中新社采访人员 孙自法 摄

资料图为科研人员在操作项目研制成功的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 。 中新社采访人员 孙自法 摄

更好为相关科研明晰“红线”

人格权编草案在二审稿中增加规定:“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的 , 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 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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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玉波委员表示 , 鉴于目前这方面法律规范严重滞后 , 应当避免有关机构和个人以“法无禁止即自由”的理由 , 随意开展此类具有人格伦理风险的活动 , 从而导致人格灾害和危机 。 因此 , 他建议相关规定在表述上应更加严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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