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权益保障机制,推动“认罪认罚”落地见效( 二 )

注重“三关”精简流程 , 实现案件办理“高效化” 。 一是案件“受理关”注重繁简分流 。 积极与侦查机关沟通协调 , 明确侦查机关在移送审查起诉前应告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相关规定 , 并在起诉意见书中详细写明犯罪嫌疑人是否自愿认罪认罚情况 。 检察综合业务部门在受理案件时 , 对符合认罪认罚条件的案件优先受理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 , 快速分案到刑检业务部门 。 刑检部门对符合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的案件优先办理 , 对量刑幅度在三年以下刑期的认罪认罚案件 , 全部纳入速裁程序适用范围 , 实现简案快办 。 该院适用速裁程序办理的19件认罪认罚案件 , 平均每案审查起诉时间7天 。 二是案件“程序关”注重集中办理 。 开通认罪认罚案件“绿色通道” , 实现案件在检察环节快速流转 , 确立“集中告知”“集中提审”“集中签字具结”“集中审查起诉”“集中开庭审理”的“五集中”办理机制 , 提高了认罪认罚案件诉讼效率 , 并在每周二、四安排3名司法警察在办案工作区值班 , 确保办案区高效有序运转 。 三是案件“审理关”注重规范便捷 。 优化法律文书制作 , 创新“十步法”讯问笔录模板 , 重点核实与定罪量刑有关的证据内容 , 制作“表格式”审查报告 , 清晰展现案件信息 , 节省程序性事项操作时间 , 实现案件办理全诉讼阶段的高效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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