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之后,首例针对券商私募子公司罚单来了!没完成整改就展业?( 三 )

因此 , 广东证监局决定责令 , 万联证券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 , 要求自本监管措施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 , 每2个月对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性和组织架构规范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 , 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风险隐患并予以改正消除 , 根据检查情况切实完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 , 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 , 向证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

券商私募子公司规范进行时

实际上 , 2016年12月30日 , 中证协发布的《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简称“管理规范”)到2017年末 , 一年的整改期限就满了 。

但截至2017年末 , 已公布的四批券商私募子公司规范名单中 , 共计有51家券商私募子公司拿到准生证 , 这51私募子公司来源于37家券商 。

也就是说 , 当时还有大部分券商的直投子公司未完成整改 , 监管层的要求是“不得新增业务”和“存量到期前不得开放申购或追加资金、不得续期” 。

直到今年 , 中国证券业协会还在陆陆续续公布整改方案经认可的名单 , 最新一批是2月1日公布规范平台名单(第十一批) , 包括中原证券、首创证券、东方证券、中信建投、国都证券等券商及其私募基金子公司 。

经整改规范的券商及其私募基金子公司 , 主要满足以下几条规定:

1、证券公司应当以自有资金全资设立私募基金子公司 , 不得采用股份代持等其他方式变相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 。

2、私募基金子公司根据税收、政策、监管、合作方需求等需要下设基金管理机构等特殊目的机构的 , 应当持有该机构35%以上的股权或出资 , 且拥有管理控制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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