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法院异地扣押1.3万斤茶叶 标的370万元“硬骨头”案执结( 四 )

面对周某的此番说辞 , 执行法官向其详尽阐述了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若不履行债务 , 父女俩不仅从“黑名单”上下不来 , 处处受限 , 而且马上面临被司法拘留 , 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等后果 。

周某意识到不履行判决义务的严重后果 , 遂主动告知法官公司仓库里还囤有13375斤去年产的红茶以及305斤今年产的白茶 , 其愿意将全部茶叶用来抵债 , 并要求执行和解 。

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 , 执行法官在征求申请执行人意见后 , 连夜主持双方进行调解 , 双方当事人于当晚达成和解 。 申请人田某同意被执行人周某用公司现有的两种茶叶共计13680斤按市价抵偿债务本金154万余元 , 将其另一家公司名下30%的股权抵偿本金加利息170万元 , 剩余利息45万余元用今后生产的4113斤红茶抵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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