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例!蟹舫冒用大闸蟹“身份证”被起诉
小编提示您:本篇文章标题是《江苏首例!蟹舫冒用大闸蟹“身份证”被起诉》。//本文由热心网友[hgerf22f] 投稿。

本文标题:江苏首例!蟹舫冒用大闸蟹“身份证”被起诉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江苏首例!蟹舫冒用大闸蟹“身份证”被起诉)
近日,由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支持该市巴城镇阳澄湖蟹业协会起诉的全省首例侵犯“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案在昆山市法院开庭审理。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该院聘任的人民评议员、相关行政机关、蟹业协会代表等观摩了庭审。
2018年9月底,最高检决定开展办理销售假冒“阳澄湖”大闸蟹相关公益诉讼案件、深入推进“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工作。同年10月,针对大闸蟹市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虚假宣传、侵犯知识产权等问题,昆山市检察院建议市场监督管理局、农委等部门开展了大闸蟹市场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严密排查整治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此次行动中,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现场分别检查到了欣某140个、狄某1000个和俞某100个假冒伪造的“阳澄湖”大闸蟹专用标识蟹扣。经鉴定,被查扣的上述蟹扣均非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委员会制作发放。
对此,昆山市检察院立即启动了立案调查,从进货渠道、地理保护标志使用、广告宣传等多方面展开调查,强化固证补证,厘清利益链条、查明侵权事实。针对欣某蟹舫、狄某蟹舫、俞某蟹舫等使用伪造“阳澄湖”大闸蟹专用标识蟹扣的情况,该院认为上述蟹舫的行为是对“阳澄湖”大闸蟹品牌恶意侵犯,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以支持起诉方式,支持该市巴城镇阳澄湖蟹业协会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提出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发布公益告示等诉讼请求,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恶意侵犯和虚假商业宣传行为进行民事追责,有效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庭审现场,原告昆山市巴城镇阳澄湖蟹业协会要求,三家被告蟹舫停止侵害“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行为;在昆山市大闸蟹销售市场内张贴公益告示,以消除本次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时间要求一年。昆山市检察院通过电子图文方式当庭展示了相关法律法规、真假蟹扣图文辨识说明等,加强了庭审宣教内容。
推荐阅读
- 江苏省|江苏:男子约女博主见面,看真实照片后闪人,网友:要我也溜
- 李沁|这数据太真实,不敢相信,没有了肖战的撑场,江苏台收视一落千丈
- 金星|金星圈钱另有隐情?江苏卫视断其后路揭开内幕,曹可凡或成突破口
- 肖战|《江苏警方》评价肖战新剧表现,大体上可圈可点,也要看到不足
- 最强大脑|《最强大脑》第九季江苏卫视首播,零差评节目,这一点更值得点赞
- 江苏卫视|蔡徐坤不止颜值能打?在江苏卫视跨晚,又被网友挖到一惊艳细节
- 主持人|5大卫视主持盘点:湖南全面开花,江苏铁三角稳固,东方青黄不接
- 江苏卫视|又是第一!江苏卫视夺冠夺到手软,品质如一,更值期待
- 邓丽君|江苏卫视用虚拟技术呈现邓丽君引争议:这种做法逝者未必所乐见?
- 孟非|江苏主持一哥孟非参加婚礼,台上致辞太激动,堪比自己嫁女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