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4家奔驰4S店贴出消费提示 强收金融服务费( 四 )

后来,经过省消保委工作人员调解,4S店最终决定先修理好车辆,而维修费用4S店承担1万元,消费者承担5000元。同时,4S店提供9个月的免费检测,直至故障彻底修复,并承诺在免费检测期间,如出现同样故障,退还本次修理费用5000元,并从发现故障的当日起,整车免费延保一年。

套路多,搭售汽车贷款等

2018年全省消保委系统共受理10219件家用汽车投诉,同比上一年增长了46.72%。江苏省消保委投诉部工作人员吴惠敏告诉现代快报采访人员,问题主要集中在汽车销售过程中的售前合同纠纷以及售后维修纠纷。

吴惠敏介绍,其中,合同纠纷主要体现在,很多经营者为了增加盈利点,往往采用降低车价,却巧立名目搭售周边产品。比如,上牌费、汽车贷款、装潢费、保险费、服务费等各种费用,有些甚至超出了提供服务的原本价值。

" 三包 " 规定不能滥用

刚买车,车就出了问题,4S店以 " 三包 " 规定为由,不予换新车,而是更换部件。这样对吗?对此,吴惠敏表示," 三包 " 适用的前提是车辆在交付给消费者时,产品质量是合格的。

" 如果经营者将新车刚交付给消费者,消费者还没有正常使用,或使用期限很短,不存在人为、外力破坏的情况下,消费者有理由怀疑经营者提供的新车为不合格产品。" 吴惠敏表示,如果经检验,车辆确实是质量不合格产品,则不再适用 " 三包 ",而是应依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进行处理。比如,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可以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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