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吉林分公司违法遭罚60万 收购非不良资产

热点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7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吉林银保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吉银保监罚决字〔2019〕9号、10号、11号)显示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存在收购非不良资产的违法违规行为 。 吉林银保监局对其处以罚款六十万元 。 此外 , 张海波、黄玉峰两名相关责任人被予以警告 。

吉银保监罚决字〔2019〕9号显示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存在收购非不良资产的违法违规行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 吉林银保监局对其处以罚款六十万元 。

吉银保监罚决字〔2019〕10号显示 , 张海波作为长城吉林分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 对该公司收购非不良资产负有领导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 吉林银保监局对其予以警告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