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非宠物, 喜爱不能错爱( 八 )

其中 , “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 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 “收购” , 包括以营利、自用等为目的的购买行为;“运输” , 包括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进行运送的行为;“出售” , 包括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 。

专家提醒 , 列入我国《“三有”保护动物名录》的物种 , 即有益的、有重要生态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物种 , 也受到法律的保护 。

根据规定 , 出售、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 , 应当提供狩猎、进出口等合法来源证明 , 出售时还应当依法附有检疫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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