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科创板注册制,应把好中介“看门人”职责( 二 )

对此 , 上交所等监管机构将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 , 进一步明确中介结构在企业上市过程中的连带责任和中介机构各方责任的划分标准 , 对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采取严厉监管和有力追责 , 大幅提高其违法违规成本 ,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将加强证券业协会、会计师协会及律师协会等行业组织的自律和引导功能 , 以督促第三方机构对信息披露质量的严格把关 。

保障科创板注册制,应把好中介“看门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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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公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中明确提到 , 将通过申报时保荐人同步交存工作底稿、审核中根据需要启动现场检查、事后监管给予“冷淡对待”等措施 , 推动落实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尽职调查、审慎核查的职责 , 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看门人”作用 。 针对发行人利润实现数未达披露盈利预测80%和50%的情况 , 将对保荐代表人采取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或者一定期限不接受申请文件等措施 。 同时 , 对未尽勤勉责任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给予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或者1年内不接受文件的监管处分 。 因中介机构过错导致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与其职责相关内容或者中介机构出具文件存在虚假陈述的 , 将给予1到3年内不接受其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 。

科创板块及注册制的试点运行将为保荐、审计等第三方机构的发展提供机遇 , 并在马太效应下进一步提高市场集中度 。 一方面 , 科创板块为更多拟上市企业提供了资本市场入口 , 也为第三方的审核鉴证业务带来更多需求 。 另一方面 , 在市场化法治化的资本市场改革下 , 信息披露成为贯穿各个环节的重要内容 , 而第三方本身的品牌信誉也将成为投资者的重要参考 。 但是 , 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制度设计也将更好地约束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和风险承担 , 对中介机构的综合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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