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场监管部门回应“奔驰女车主维权”:退车退款( 二 )

4月11日、12日 , 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先后对双方退车退款协议情况进行了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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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利之星”4S店经营情况进行检查 , 已对“利之星”4S店涉嫌质量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 对涉事车辆进行依法封存 , 并委托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检测对”利之星”4S店负责人行政约谈 , 并要求该店通知奔驰(中国)公司协助进行调查 。

4月13日 , 市场监管部门再次责成“利之星”4S店尽快落实退车退款事宜 , 听取了投诉人新提出的八项诉求 。 当天 , 还组织“利之星“4S店负责人与投诉人对话协商 , 努力促成双方达成解决问题的一致意见 。 对话中 , 店方负责人向某女士因购车问题引起的不愉快表示道歉 , 并表态愿立即退款、承担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后相应的法律责任 。 某女士感谢市场监管部门对消费者的支持 , 但目前不能接受店方退款 , 并且愿意接受调查核实以后依照有关规定更换发动机、或退换车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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