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人寿延边中心支公司三宗违法遭罚 虚列专管员工资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2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吉银保监罚决字〔2019〕17号、18号、19号、20号)显示 ,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边中心支公司存在虚列专管员工资、绩效 , 其实际用途与会计凭证所记载的经济事项不符;未按相关规定为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办理执业登记并发放《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书》;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档案未能准确登记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基本资料三宗违法违规行为 。 吉林银保监局对其警告 , 并处以罚款合计16万元 。 此外 , 时任天安人寿延边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张震、时任天安人寿保延边中心支公司分管银保业务的副总经理陈玉梅、时任天安人寿延边中心支公司银保部经理马佳涛三名相关责任人遭罚 。

虚列专管员工资、绩效 , 其实际用途与会计凭证所记载的经济事项不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以下同)第八十六条之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 , 吉林银保监局决定作出对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边中心支公司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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