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人寿吉林违规遭罚 保险销售人员档案未准确登记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2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吉银保监罚决字〔2019〕16号)显示 , 检查发现 , 2017年6月 ,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人寿”)吉林分公司存在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档案未能准确登记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基本资料的违规行为 。 天安人寿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 , 依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二条 , 吉林银保监局决定作出对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应当建立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管理档案 , 及时、准确、完整地登记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料、培训情况、业务情况等内容 。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 , 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 , 给予警告 ,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 没有违法所得的 , 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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