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伪造医保票据将被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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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 , 国家医保局在官网正式公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这标志着首部医保基金监管方面的法规即将出台 。 征求意见稿中首次将参保个人的义务进行了明确 , 要求其不得将本人医疗保障有效凭证出租(借)给他人;不得伪造变造证明材料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 对于伪造变造者 , 将暂停其联网结算待遇不超过12个月 , 并处违法数额5倍罚款 , 涉嫌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同时 , 给予公开曝光、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等惩戒措施 。

在征求意见稿中 , “医疗保障基金”不单单指医疗保险基金 , 除了基本医保包含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外 , 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专项基金也包括在内;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以及其他医疗保障资金的监督管理 , 也依照本条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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