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被维持死刑判决,10个小时庭审现场全纪录(11)

辩护人邓学平表示 , 郭某当庭证言真实性存疑 , 其证言和公安机关的证言多处不一致 。 其次 , 郭某对辩护人的问题回避闪躲 , 其身份不仅是证人 , 还是本案实际参与的办案人员 。 他要在法庭证明其取证是合法的 , 不能回避或者拒绝回答 。

此外 , 所有侦查审讯应该如实记录 , 可是这次审讯竟然没有记录 。 看起来是张扣扣自主带领侦查人员找到刀子 , 实际上 , 郭某在进行思想工作后 , 已经画图了 , 带领只是按图索骥 , 并不能保证证据独立自主 。 提前画图 , 是给上诉人引诱 。 辨认笔录和图纸都是在引诱下完成的 , 因予以排除 。

检察员:证人证据皆为合法 , 辩护人诱导性发问

检察员当庭表示 , 对两位辩护人的意见全部不予认同 。

郭某用情感感化张扣扣如实供述 , 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合法方法 , 不存在刑讯逼供、暴力威胁等违法情况 。 对于张扣扣的供述内容有同步录音录像作证 , 不存在诱供的行为 。

关于刀子的真实地点 , 郭某和侦查人员事先均不知情 , 如何进行诱供?郭某并不是本案的侦查人员 , 所以郭某已表示自己是协助 , 辩护人也承认郭某的证人身份 。

张扣扣对于现场的指认是在见证人的见证下进行的 , 并制作笔录载卷 , 根据法律规定 , 程序和内容是合法的 。 辨认笔录上有不少于两位侦查人员的签字就是合法的 。

关于郭某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 检察人员认为郭某和本案不存在利害关系 , 郭某所带的心理辅导人员 , 是看守所对张扣扣进行心理辅导的 , 这是看守所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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