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立全国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三 )

因此 , 以碳排放总量控制取代能

江苏新闻

源总量控制 , 直接从制度层面控制高碳能源

社会

, 对可再生能源进行鼓励 , 提升优化能源结构的政策精准度 , 可避免因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而限制高耗能行业发展的问题 。

在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构建过程中 , 建议探索从区域入手 , 以低碳试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等为先行先试的突破口 , 建立地区碳排放总量控制与分解落实机制 , 为下一步建立全国碳排放总量控制及分解落实机制积累经验 , 也为下阶段将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和“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打好基础 。

在制度构建内容上 , 建议从五方面入手:一是将全国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向各省进行分解 , 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省级控制碳排放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 , 通过法律法规或政府规章确定省级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的目标主体责任;二是将省级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纳入下辖地市州的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 , 省级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有权监督下级政府的目标完成进度 , 考核目标完成结果;三是结合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单位产品(服务量)的碳排放标准及行业先进值 , 将全国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分解到主要部门和重点行业;四是合理确定重大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的碳排放增量空间 , 强化重大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控制碳排放的法律义务 , 从源头遏制碳排放不合理增长;五是从时序性的角度 , 将全国中长期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科学分解到各年度 , 形成年度控制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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